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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规守法,文明言行
2014-07-04 16:21

  中国与日本,隔海毗邻,文化相通,习俗相近,但两国国家体制和法律体系迥异,两国国民对社会生活基本行为规范的认识也有很大差异。为方便来日旅游、考察、工作、学习的中国公民了解有关情况,确保平安和顺利,我馆特将日本《轻犯罪法》列举的部分违法行为归纳整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擅自进入无人看管的建筑物、船舶、私人田地或其它禁止进入场所;

  二、擅自携带刀械、铁棒等可以伤害他人的器具;

  三、擅自携带住宅门锁开锁工具;

  四、擅自关闭公共场所照明灯具;

  五、公共场所插队、举止粗暴;

  六、擅自出入灾害或犯罪现场,或不听从警方或救援人员指示;

  七、擅自释放可能伤人的鸟兽;

  八、在建筑物、森林或易燃物附近生火,危害安全;

  九、制造噪音妨碍近邻安宁;

  十、在公共场所暴露身体骚扰他人;

  十一、偷窥他人住宅、浴厕、更衣室;

  十二、妨碍或骚扰公共仪式;

  十三、在公共场所吐痰、大小便,或唆使他人吐痰、大小便;

  十四、随便丢弃垃圾、鸟兽尸体、污物等;

  十五、妨碍他人行走或接近、跟踪他人,使他人感到不安;

  十六、随便在他人住宅或物品上张贴东西或随便移除、污损他人的标示物;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日本执法机关将根据性质异同、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祝广大中国公民平安顺利。

        驻大阪总领馆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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