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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关于来华航班乘客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有关公告内容的说明
2020-07-22 13:57

  日前,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公告。该公告第六条明确提出:中国大使馆将认真评估驻在国核酸检测能力,并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公告有关精神,中国大使馆将与驻在国充分沟通协商并认真评估驻在国核酸检测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具备条件时,使领馆将对外发布对具体国别的实施时间和安排。  

  现将外交部“领事直通车”有关通知转发如下,供领区中国公民参考:  

  为确保国际旅行人员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7月20日,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发布公告,将逐步实行对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做法。  

  核酸检测是目前各国普遍认可的最有效检测方法,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具备这一检测能力。中国大使馆将与驻在国充分沟通协商并认真评估驻在国核酸检测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具备条件时,大使馆将对外发布对具体国别的实施时间和安排。在一国实施上述措施后,从该国搭乘航班来华的中、外籍乘客应在登机前5天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应在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机构进行。中国籍乘客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国籍乘客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航空公司在登机前查验健康码状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  

  请来华航班乘客密切关注乘机地及中转地使领馆通知,妥善安排个人行程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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