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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方制裁四家中国公司答记者问
2006-06-15 00:00

  问:据报道,美方13日以涉嫌向伊朗提供与导弹相关的军民两用物项为由,对四家中国公司实施制裁,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不利于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不符合中国的利益。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不允许任何公司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从事或支持扩散活动。这一立场是坚定的、明确的。对于任何违反中国防扩散政策和出口管制法规的行为,中国政府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美国政府不提供确凿证据,依据自己的国内法,对长城工业公司等4家中方公司实施冻结资产制裁。这种做法毫无道理,是极不负责任的。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中美在防扩散问题上有着共同利益,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美方上述做法严重损害了双方的防扩散合作,也不利于中美关系的发展。我们要求美方改变上述决定,并彻底放弃制裁施压的错误做法。

  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执行中国的防扩散政策、法规及我们所做的国际承诺,并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防扩散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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