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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4 00:00 | ||
问:据报道,越方近日指责中国在西沙群岛部分领海基点竖立标志物“侵犯越南主权”,是“无效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有充足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6年中国政府公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点,中国在西沙群岛领海基点上竖立标志物,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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