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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主持例行记者会
2015-06-26 17:36

  应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新加坡共和国总统陈庆炎将于6月29日至7月4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问:达赖将于下周访问英国并出席格拉斯敦伯里音乐节,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不掌握你提到的音乐节的情况。但我想强调,中方在涉藏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和明确的,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国家、机构和个人,以任何方式为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从事反华分裂活动提供舞台。

  问:尼泊尔地震灾后重建国际会议25日在加德满都举行。请介绍中方与会情况。中方将向尼方提供哪些援助?

  答:尼泊尔地震灾后重建国际会议25日在加德满都举行,外交部长王毅代表中国政府率团出席,并在与会期间会见了尼泊尔总统亚达夫、总理柯伊拉腊,与潘迪外长举行会谈。

  “4·25”特大地震发生后,在中国西藏自治区同样遭受重大损失、中方积极开展自救的同时,我们第一时间驰援尼泊尔。在尼灾后重建的进程中,中国人民仍将同尼泊尔人民站在一起。在此次会议上,王毅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了一揽子支持尼重建的设想,主要包括提供无偿援助、贷款支持、鼓励企业和团体投入、为尼培训人才、推动中国地方省区深化同尼合作等五个方面。中方将重点在三个领域支持尼泊尔重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民生改善,三是提高防灾救灾和保护修复文物能力等。

  中尼两国山水相连、唇齿相依、亲如兄弟。特别是,尼泊尔对华一直友好,在涉及中方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一贯给予我们坚定支持。现在兄弟的尼泊尔人民遇到困难,中方也愿毫不犹豫地给予尼泊尔支持。这也是在践行习近平主席倡导的正确义利观,也是中国政府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的体现。

  我想强调,在尼泊尔灾后重建过程中,中方将始终坚持由尼方主导、充分尊重尼方意愿的原则,愿与各国及国际社会各方加强协调与合作。我们祝愿尼泊尔以重建为契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问:日本政府宣布明年的七国集团外长会将在广岛举行。广岛在二战中遭到原子弹轰炸。日本政府称,此举是为了向国际社会呼吁维护世界和平,坚持核不扩散。中方对此如何评论?

  答: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全面、准确地向国际社会介绍那段不幸的历史。在广岛举办有关活动,现身说法,向国际社会全面准确介绍那段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确保不再重走军国主义和战争道路,这对各方是有利的,也有利于日方自己。

  问:美国务院发表“2014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其中涉港内容提及示威者遭警察殴打,并称香港公民选举权受到限制。报告还再次批评了中国人权状况。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美方年复一年发表此类报告,很多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在香港发生的一些情况中,香港特区政府警方依法采取行动,对此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都已有公论。美方在与中方接触过程中也对此予以肯定。我不知道有关报告的依据是什么。至于报告中提到的香港立法会关于普选法案表决,美方对此也有过公开表态,上述报告的说法与美方表态不符。

  中国人权状况怎么样,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美方有关报告涉华部分罔顾客观事实、充满主观偏见、老调重弹,是荒唐可笑的。我们已经告诉美方,中方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精神与其他国家就人权问题开展坦诚、建设性对话,但任何国家搞双重标准,试图借所谓的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是徒劳的。我们奉劝美方先管好自己的事情,停止充当别国“人权教师爷”。

  我还想说,近年来,随着中美人文交流增加,越来越多的美国民众来到中国,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进步给予充分肯定。有不少朋友告诉我,这与他们在美国听到的不一样。我们希望美方不要再做误导美国民众的事情。如果有功夫,不妨多花点时间研究解决美国自身的一些人权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存在不少时间了,饱受诟病。

  问:今天中方发布了《201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中方为什么选择每年此时发表有关报告?

  答:在人权问题上,我们主张各国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对话。但是很遗憾,美方并不能始终做到这一点。秉持公平原则,我们也不妨采取对等的做法。

  问:第一,中方对将于本周末在维也纳举行的伊核谈判有何期待?第二,美国家情报总监克拉珀昨日称,中国是美联邦政府雇员个人信息遭窃事件最大嫌疑国。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当前,伊核谈判已到了最后关键时刻。六国与伊朗正在加紧谈判全面协议。各方均展示出强烈的政治意愿、务实态度与创造性思维。谈判迄已取得重要进展,但也存在分歧。只要各方本着历史责任与使命感,相向而行,妥善照顾彼此关切,及时作出政治决断,就能够如期达成全面协议。

  中方将继续建设性参与最后阶段谈判,争取如期达成一份公正平衡、互利共赢的协议,推动伊核问题得到全面、长期、妥善解决。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注意到美方称虽然仍在调查,但感觉是中国所为。这本身就是一个荒唐的逻辑。我的理解是,美国一直主张无罪推定,而不是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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