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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毁逾期未取领事证件的通知
2022-06-09 10:40

2022年6月20日,我馆将对超过取证日期一年仍未被领取的已办妥领事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公证、认证、签证等)进行清理。

如申请人有取证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前,但迄今仍未领取的领事证件,请务必于2022年6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与我馆联系。如申请人未能在该日期前与我馆联系,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将被销毁。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请注意,我馆今后将定期销毁已在我馆办妥、但超过一年仍未领取的领事证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周知。

逾期未取件联系邮箱/网址:

中国护照、旅行证、公证:chinaconsul_osa_jp@mfa.gov.cn

签证、认证:https://bio.visaforchina.org/OSA2_ZH/

重要提示:

1、请按固定格式撰写邮件标题,格式为“逾期取件/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申请人姓名”(如:逾期取件/中国护照/01257604/张三)。

2、请将取证单清晰照片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

3、工作人员将按顺序逐一处理邮件,请您耐心等待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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