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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赴华签证办证须知(2022年8月23日更新)
2022-08-23 18:42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中国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和人员往来需要,适时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安排。结合国内近期有关赴华签证优化措施的指示,现更新办证须知。即日起,我馆领区管辖范围内的申请人,大阪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签证申请。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申请材料

M字签证

赴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信

F字签证

赴华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

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信

Z字签证

赴华工作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X1字签证

长期留学人员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或返校证明

S1字签证

(随居)

S2字签证

(探亲)

Z字、X1字签证或工作类、学习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已在华人员须提供邀请人的有效护照及邀请信和有效居留许可);亲属关系证明

Q1字签证

(团聚)

Q2字签证

(探亲)

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居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邀请人中国身份证或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邀请信、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C字签证

机组人员等

外国运输公司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邀请函

    注意事项:

1、除上述各项签证要求的必要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在留卡(适用在日第三国公民)、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证明、照片1张。

2、申请人需在线填写并打印签证申请表(https://www.visaforchina.org)、预约办证时间,按预约时间递交申请、留存指纹。如有问题请径询大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电话:81-(0)6-4300-3095,邮箱:osakacenter@visaforchina.org 

3、上述可受理范围之外的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探望病危病重亲属,可提交死亡证明/医院病危病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申办相应签证。

4、外交、公务类签证,可直接向中国驻大阪总领馆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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