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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领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及相关手续的流程
2021-04-06 13:26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领区中国公民如需在中国大陆为名下房产办理贷款、买卖、继承、放弃继承等手续,但本人无法回国,希望委托他人办理时,可以参照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请注意,以下流程仅供大阪领事馆领区中国籍公民委托国内亲友办理时作为参考,其他使领馆领区公民请参考各馆发布的通知进行办理。  

     

  第一步:确认委托书内容  

  1、事先与国内用文单位联系,确认委托书内容如何书写,避免办完公证和认证后不被承认或不能使用。  

  2、明确受托人(受您委托、替您在国内办理手续的人),确认他/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且有条件接受委托。  

  委托书(单人委托)下载链接: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s/glbgxzdy/P020200512522462509412.pdf  

  委托书(双人委托)下载链接:  

  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s/glbgxzdy/P020200512522758357500.pdf  

  *填写委托书时的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1  

     

  第二步:赴当地公证役场办理日方公证和认证  

  请持中文版委托书、声明书等您需要做公证和认证的材料赴当地公证役场。建议您参考以下大阪府内公证役场列表,根据自身情况挑选方便前往的一家进行办理,链接如下:  

  http://houmukyoku.moj.go.jp/osaka/table/kousyou/all.html  

  出发前建议您致电公证役场确认申请时所需的证件、材料以及收费标准等。电话确认和办理过程中请提醒公证役场工作人员:您的委托书需要拿到中国国内使用。  

  注意:驻大阪总领馆不对公证役场的资质、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负责,上述大阪府内公证役场信息请以日方法务局官网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第三步:赴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中国领事认证  

  大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的地址及对外营业时间请参考签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bio.visaforchina.org/OSA2_ZH/  

  1、请仔细阅读认证申请须知等信息,链接如下:  

  https://bio.visaforchina.org/OSA2_ZH/generalinformation/rzzs/index.shtml  

  2、完成在线预约,链接如下:  

  https://bio.visaforchina.org/#/nav/quickSelection?visacenterCode=OSA2&request_locale=zh_CN&site_alias=OSA2_ZH&isAuthentication=Y

                                                         

  预约成功后,凭借预约号码,将所持有效证件及材料准备齐全,本人前往签证中心、或委托亲友代办、或委托旅行社(另收费)代办。疫情期间,办理好的认证可以选择邮寄到办证人或代理人手中(限日本住址),费用自理。  

  注意:您的认证申请一旦递交,不能更改。无论认证审批结果如何,申请人都须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一旦收取,恕不退还。  

     

  第四步:将经过公证和认证的委托书原件寄给受托人  

  请将经过公证和认证手续的委托书原件邮寄给您的受托人(受您委托在国内代办相关事宜的人)。受托人持这份经日方公证、认证和中方认证的委托书原件,即可代理您在国内办理房产相关手续了。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一切顺利。  

                                                               

      附件2:常见问题和回答

  1、公证和认证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先公证再认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认证是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公证认证有先后顺序之分,申请人需要先进行公证,然后才能办理认证公证在前,认证在后,二者顺序不能颠倒。  

     

  2、为什么不能在领事馆办理公证,听说以前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确立的真实、合法原则,参照2017年8月14日《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相关精神,申请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处分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应提交房产证明或财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办证材料原件,且行使公证职能的国家机关应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鉴于驻外使领馆不具备对上述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条件,因此不再办理涉及房产处分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根据上述原则,对于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驻外使领馆亦不予办理。  

     

  3、为什么建议去大阪府的公证役场,我住的XX县也有公证役场,不可以去离家近的公证役场办理公证吗?  

  您在其他县的公证役场可以办理公证,但还需要在外务省大阪分室办理认证,而我们推荐的大阪府内公证役场已经获得外务省的授权ワンストップサービス,可以一次性办理公证和认证,有助于您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注意:大阪府以外的公证役场是否具有外务省授权认证的职能,请详询当地公证役场。  

                                                       

  4、为什么公证费这么贵?为方便在国内使用,我可以写中文吗?  

  大阪府内公证役场进行委托书公证收取的费用是由日本政府相关部门定价收费标准以法务局公告为准。委托内容可以写中文公证役场只证明是您本人到场签字,委托书内容以及房产所有权等由您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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