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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01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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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在日本我馆领区的中国公民(居住指在日本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日本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不为短期来日的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 2、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提交材料 1、双方身份证件 (1)护照:双方有效中国护照/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驻在国证件:双方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或双方住民票原件(3个月内)。 (3)身份证:请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婚姻登记证件照片:双方6个月内半身免冠彩色合影(3.5cm*5.3cm)3张,照片不能修图。
3、双方各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需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签署并填写当天日期。 4、如当事人系离婚无配偶,还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外国法院作出,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如系中国(含驻外使领馆)结婚在日本离婚者,还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 5、如当事人系丧偶后未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如当事人有多段婚史,须提供所有婚史的结、离婚材料。 7、驻日本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须登录“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信息,选择到馆办理日期及时间。请预留日本本地电话号码(81***********) 2、请按预约日期和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出示手机端预约信息。 3、办理当日下午4:00取证。 四、收费标准 办理结婚登记免费。 五、注意事项 1、领取结婚证时,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印”处签名(并按指印)、领取结婚证。 2、如果在日本长期生活,为求便利(如申请家族签证、办理家庭保险、财产继承等均需提交结婚证明),建议在日本居住地市/区役所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在日本依据当地法律登记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婚姻关系在中国国内有效。 3、在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或日本当地市/区役所办理结婚登记者,应尽快向国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变更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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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阪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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