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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9 1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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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就2026-2027年度“优自奖”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奖学金资格自录取之日起保留一年,逾期未办理领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日本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7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日本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日本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实施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四、申报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26年11月23日至2026年12月4日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驻大阪总领馆领区的申请人请选择“驻大阪总领馆教育处(组)”。 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73), 仔细阅读 《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305) 和 《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309)。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温馨提示 1.上传护照、身份证扫描件应确保清晰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在外博士后证明等必须是学校出具的正式文件; 3.代表性成果材料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以及中文摘要。其中,封面为出版刊物的封皮,目录是该刊物的目录,正文第一页指代表性成果的正文第一页,中文摘要指代表性成果的中文摘要。 4.B类奖申报人还须上传与国内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文件。 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来申报。
六、咨询电话及邮箱 1.如有疑问,请向驻大阪总领馆教育文化处咨询。 电话:06-6445-9488(直通) 或 06-6445-9181(转416) 邮箱:osaka@lxgz.org.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zfs@csc.edu.cn 3.申请系统技术咨询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 2026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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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阪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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